镇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2023-07-27 20:09:23来源:本地宝

镇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相关资料图)

为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优化和补充乡村医生队伍,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3〕8号)文件精神和《镇平县2023年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实施方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5名,经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后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实际需求,本次拟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5人(详见附件1)。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以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能够报考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为准)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已被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已持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执业医师等医师资格证书的;

三、申请及注册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 7月14日。

2、报名岗位要求:按所公布的录用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须提交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持学历证明及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4)现场填写《2023年镇平县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招聘报名表》(附件2)。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5、报名地址:县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股。

联系人:陈青 联系电话:0377—65995832 。

四、公示及录用

1、本次招聘依据本人报名的意向和岗位报名情况,由乡镇卫生院择优聘用,其余人员县卫健委可结合全县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经核查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拟聘的村卫生室、村委会、乡镇卫生院公示5个工作日。

2、办理乡村医生注册。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者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册程序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不予注册的,按照《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执行。

3、岗前培训。被录用的,由县卫健委组织,在乡镇卫生院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合格后统一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聘用管理。本次聘用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村卫生室人员统一管理。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管理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聘。

被录用的乡村医生要严格执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按照规定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规范执业,不得私自更换执业地点或中途终止执业,县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一经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将吊销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且5年内不再聘用。

五、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政策享受乡村医生待遇,乡镇卫生院可酌情予以补助。聘用人员考取国家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可依据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办法优先聘用。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3、其它未尽事宜由镇平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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